????強占土地 破壞生產經營
????為了強占吳某來的園地,被告人吳某椹、鄧某葵伙同陳某鑾(在逃)一起密謀砍掉吳某來的桉樹逼吳某來就范。
????2012年6月10日20時許,吳某椹與鄧某葵、陳某鑾3人組織10多人竄到吳某來的香蕉園旁將4畝桉樹砍毀。
????此后,利用同樣的方法,被告人吳某椹、鄧某葵、陳某鑾3人在同年6月11日20時許,將吳某來種植的桉樹砍毀5畝,值款10200元。同年6月24日19時許,砍毀吳某來的桉樹2畝和余某的桉樹4畝,余某的桉樹值款12240元,吳某來被砍毀的桉樹損失共計35700元。
????平時作惡多端 判決一罪不落
????近日,經徐聞法院審理后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根據(jù)被告人陳某盈、鄧某才、吳某椹、鄧某葵、鄒某宜、何某毅、魏某聰、林某巧、吳某交等9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判決。其中,被告人鄧某葵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破壞生活經營罪,被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吳某椹犯敲詐勒索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鄧某才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被告人陳某盈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被告人鄒某宜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年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在該案中,量刑較輕的被告人何某毅、魏某聰、林某巧、吳某交等4人也因犯強迫交易罪,各判處有期徒8個月或9個月,并各處罰金2000元或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