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
加強教育并嚴加整頓
針對學校周邊小店散賣香煙現(xiàn)象,海濱大道北的某中學校長梁某表示,此前學校德育處已針對學生吸煙現(xiàn)象嚴加整治,如銷售香煙的校外小賣部屬學校管轄范圍,學校將嚴加整頓。
梁校長告訴記者,只有學校綠化帶右轉的小賣部屬于學校管理,而往國際會展中心方向的幾家文具店均不在管轄范圍內。針對家長及記者反映的情況,學校將第一時間到店內調查取證,一旦查實,將對其整頓,禁止其向學生銷售香煙,并加強對學生的禁煙教育。
記者了解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但記者在走訪過程中,部分小賣店并未粘貼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還有個別小賣店雖貼有標志,但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