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吳川市檢察院提起抗訴的該案日前成功獲得湛江市中級法院改判。終審判決書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對原審被告人董某、陳某森、陳某東、康某豪、歐某斌的量刑部分,重新作出判決;對李某豪、董某達(dá)、魏某陽、歐某東、林某幫、梁某基、龍某鑫的定罪量刑部分,終審判決依法維持。
????終審判決書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對原審被告人董某、陳某森、陳某東、康某豪、歐某斌的量刑部分,重新判決如下:
????1、對董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2、對陳某森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九年。?
????3、對陳某東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4、對康某豪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
????5、對歐某斌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