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稱被騙財騙色
除上述七份保證書外,劉英和知情人小狄還向本報記者提供了一張黃濤所打的借款20萬元的借條。
據劉英介紹,她和黃濤相識于2008年左右。當時離婚的她在廣場跳交誼舞時被黃濤搭訕,對方自稱法官,有困難可以找他。劉英自述,對方多次向其索要電話號碼均未給。
此后雙方多次相遇,逐漸相熟,因年長劉英九歲,雙方兄妹相稱。劉英告訴記者,一次在自家附近碰見黃濤,“他說到你家附近了,也不請哥哥回家喝口茶嗎?”
按照劉英說法,回家后被對方強暴,此后一步步雙方走到一起。劉英表示,因知道對方有家室,覺得兩人難有結果?!包S濤就說會對我負責到底,那些保證書,也是他寫了讓我相信他?!眲⒂⑦€說,加蓋公章也是黃濤主動所為,目的是為了讓劉英相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