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湛江12歲女孩扶起跌倒大媽,被恐嚇沒錢別走》的新聞在網(wǎng)上觸怒了網(wǎng)友。
遇路人倒地,扶與不扶?居然成了刺痛社會神經(jīng)的熱門話題。筆者認為,如果把這個話題拿到我國的任何一個城市去問卷,多數(shù)人可能會選擇“扶”,因為回答的確可以是很輕松,應該扶,這也符合傳統(tǒng)道德和公序良俗。可是在現(xiàn)實中,當某一個城市的街頭真正發(fā)生了路人跌倒,此時在現(xiàn)場再以此話題向身邊圍觀的人群問卷,可能大多數(shù)人的答案就是“不敢扶”或“扶不起”。扶與不扶?這個老生常談的社會話題就變得愈來愈矛盾糾結(jié)、口是心非了。近年來,跌倒的路人由于得不到及時的幫助而暴死街頭屢見不鮮,也一次次的讓人們感到心寒和惋惜,“唉!怎么會沒有人上來扶一把呢?這都是災難后的統(tǒng)一嘆息!”怎么不讓人反思:整個社會為什么會扶不起跌倒路(老)人? 回顧一下在這10年間,發(fā)生在街頭引起廣泛關注并且引起公怒的與“扶與不扶”有關的兩起典型案例。
一、南京彭宇案
毫無疑問,這個案子之所以對“扶與不扶”影響深遠,就在于輿論媒體普遍對彭宇的遭遇深表同情。在公眾輿論認為彭宇沒有過錯并且是見義勇為行為的前提下,彭宇為自己的助人為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社會頓時會變得如此的冷漠,大多數(shù)人認為就是跟發(fā)生在10年前的“南京彭宇案”有關。有人說:是變壞的老人與糊涂的法官平添給世人的恐懼與焦慮。這句話是有道理的!此案過后,還一次次還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讓全國老百姓深深懂得:扶跌倒路人,特別是在街頭扶跌倒的老人是有風險的,扶老人說不定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四川視窗則認為:彭宇被判敗訴是有積極意義的,可以提醒“活雷鋒”在見義勇為時要保護自己。這句話的“積極”之處在于告訴人們:千萬不要在街頭做扶倒地老人的“活雷鋒”!網(wǎng)友最典型的一句戲言:10年前,扶起一位老人,老人對你一笑,頓時心里一熱,值了!10年后扶起一位老人,老人對你一笑,頓時心里一涼,完了!
二、四川達州三小孩扶老案
2013年6月15日,70多歲的達州居民蔣婆婆摔倒在地后,稱自己被3個小 孩撞倒,并死死抓住了時年9歲的小江的手,要求賠償醫(yī)藥費。經(jīng)過警方調(diào)查,老人蔣婆婆及兒子龔某某的行為屬于敲詐勒索,決定對蔣婆婆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 罰(因其年滿70周歲,依法不予執(zhí)行),同時龔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這個案子的最終結(jié)果與南京彭宇案不同,是公眾和輿論媒體勝利了!三小孩和彭宇一樣獲得了“委屈獎”。九歲的小江他們及親屬之所以委屈,在這個他們認為是自然的助人為樂的行動中,法律在沒有還給三小孩清白之前,三小孩和他們的家人曾遭受到了難以承受的責任之重,當蔣婆婆的兒子把她背到小江家里的時候,那小小的心靈何止是受到創(chuàng)傷啊!后來,官司贏了,人們希望的結(jié)果有了!可是,小江的家人卻退還了2000元的“委屈獎”,悄悄地離開達州這個他們認為可以安身立命的城市,過中的辛酸,又是常人能夠理解得了的!
從這兩起曲型的案例中,讓人感覺到:扶跌倒的老人的確有風險,這應該是普遍的認識。做好事是偶然的,是突然遇到的,如果人在做好事的時候,還要自己為自己證明,還來得及做好事嗎?這樣的好事就很有可能變成了壞事!如果開封跌倒街頭的老人在倒地的一剎那,就會被旁邊的人扶起,而不是讓老人泡在水里三分鐘,我們會看到見義勇為感人的一幕。2014春晚小品《扶不扶》的結(jié)尾有這樣的一段臺詞:“老人倒了咱不扶,人心也就倒了;人心要是倒了,想扶也扶不起了!”
筆者不敢想象,學雷鋒做好事的小女孩被訛時心里有多大的委屈,幸好!目睹“事故過程”的觀眾卻把她好好的保護起來,大媽只能灰溜溜地走了……
要讓扶起跌倒的路人成為社會常態(tài),讓“活雷鋒”沒有后顧之憂,讓人人爭做街頭的“活雷鋒”,這個世界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