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2日晚趙春華被警方帶走后,她擺射擊攤所用的三輪車就一直停放在狹窄的胡同里。新京報記者 孫瑞麗 攝
????新京報訊 因所擺射擊攤上的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天津市51歲大媽趙春華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昨日,趙春華在看守所表示,不服天津市河北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河北區(qū)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趙春華的上訴案。
????射擊攤上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
????天津市河北區(qū)法院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間,趙春華在天津市河北區(qū)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附近,擺設射擊攤位進行營利活動。
????趙春華被抓是在2016年10月12日22時左右。判決書顯示,公安機關在巡查過程中將趙春華抓獲歸案,當場查獲涉案槍形物9支及相關槍支配件、塑料彈。經(jīng)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涉案9支槍形物中的6支為能正常發(fā)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據(jù)趙春華案相關鑒定書顯示,其涉案的6支槍形物能正常發(fā)射與之相匹配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BB彈,比動能為2.17焦耳/平方厘米至3.14焦耳/平方厘米不等。而公安部制定的槍支認定標準為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
????去年12月27日,河北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趙春華違反國家對槍支的管制制度,非法持有槍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趙春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趙春華的女兒王艷玲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一再表示,對于擺攤時用的“涉案槍支”,母親并不知道是法律意義上的槍,如果知道是槍根本不會去碰。
????律師提交刑事上訴狀已獲法院受理
????昨日下午,該案二審代理律師徐昕 (微博)向天津市河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趙春華案的“刑事上訴狀”,法院已經(jīng)受理。
????上訴狀提出,1.8焦耳/平方厘米的標準遠沒有致人傷亡的可能性,將玩具槍認定為槍支是錯誤的。另外,“上訴人根本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上訴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
????另據(jù)新京報記者了解,趙春華被抓當天,共9家攤位因經(jīng)營“槍形物”被警方查獲,13位攤主被警方抓獲,趙春華是其中之一。
????知情人士介紹,趙春華一直沒有取保候審成功。10月底左右,其一審辯護律師曾向河北區(qū)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得到的答復是“超過5支槍,情節(jié)嚴重,不能取保候審”。
????昨日,徐昕向河北區(qū)人民法院申請趙春華取保候審,法院表示一審已經(jīng)結案,不受理趙春華取保候審。如果想要取保候審,需要向二審法院申請。不過,目前上訴狀還未到達二審法院。
????■ 講述
????趙春華怕花錢曾想放棄上訴
????昨日,在河北區(qū)看守所,趙春華在得知徐昕身份之后的第一句話是問:“北京的律師收多少錢?!?/p>
????通過與趙春華對話,徐昕得知,趙春華此前一直沒有決定上訴。
????“首先就是怕花錢。”徐昕說,趙春華最初一直追問徐昕上訴代理費,在確定徐昕為其提供的是法律援助之后才放心。
????“她一直以來都非常省吃儉用,很少舍得為自己花錢。”趙春華親屬告訴新京報記者,進入看守所之前,趙居住在天津河北區(qū)一間臨時搭建的七八平米的出租屋內,月租金300多元,屋內只有一張床、一個桌子和一臺老式電視機。
????據(jù)其親屬介紹,趙春華來自內蒙古,3年前來到天津,最初在一家工廠做飯。去年8月份剛以2000多元的價格從別人手中接過氣球射擊攤,這成為趙春華的唯一營生。經(jīng)營兩個月,趙春華每個月能獲得2000多元的收入。
????進入看守所兩個多月以來,其親屬共給她打過3800元錢,但是趙春華告訴徐昕,她直到現(xiàn)在才花了800多元。
????“她說不想花錢了,小孩掙錢難。”徐昕說。
????“怕沒有結果”是趙春華告訴徐昕最初不想上訴的第二個原因。進入看守所以來,曾有人對趙春華說“上訴可能性很低”,導致趙春華一直覺得自己的案子沒希望了。
????“她最怕的是花錢上訴后,依然沒有結果?!毙礻勘硎?。
????昨日,在徐昕的幫助下,趙春華決定上訴。當日下午,河北區(qū)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趙春華的上訴案。
????焦點1
????1.8焦耳/平方厘米有多大威力?
????專家稱不會對皮膚有破損性傷害,乒乓球選手發(fā)球都比其威力大
????按照公安部2010年出臺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
????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口比動能有多大的威力?軍事專家朱江明向新京報記者解釋,這一標準的槍形物打到人身上,皮膚不會有破損性傷害,只有打到眼球上才會有傷害,“如果閉著眼睛也不會有傷害,眼皮是可以防彈的,基本上專業(yè)乒乓球選手發(fā)球都比這一標準威力大,業(yè)余選手扣球也會比該標準威力大?!?/p>
????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1.8焦耳/平方厘米是彈丸擊中人體最脆弱部位即眼睛受傷的臨界值。
????公安部2001年發(fā)布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曾明確,對于不能發(fā)射制式(含軍用、民用)槍支子彈的非制式槍支,按下列標準鑒定:將槍口置于距厚度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處射擊,彈頭穿透該松木板時,即可認為足以致人死亡;彈頭或彈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具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為槍支。
????曾有研究稱,根據(jù)涉及干燥松木板的方法,認定具有致傷力而鑒定為槍支的臨界點為16焦耳/平方厘米。朱江明稱,16焦耳/平方厘米意味著在射擊人體時能傷到皮膚以下的組織,造成所謂的皮外傷。
????2010年出臺的規(guī)定將標準收緊,16焦耳/平方厘米降低為1.8焦耳/平方厘米。
????焦點2
????目前槍支鑒定標準是否過低?
????專家認為標準太低,給孩子買把玩具槍都可能變成買賣槍械
????近年來,仿真槍、玩具槍被鑒定為真槍的案件頻出,在趙春華案之前,福建少年劉大蔚因購買20支仿真槍被判處無期徒刑,引發(fā)社會對槍支鑒定標準的關注。
????朱江明認為,當前標準確實太低,導致的問題是模糊了大威力玩具槍和真槍的界限,基本上槍狀物體都可以被鑒定為槍,“如果把真槍的界限定得太低,普通人會太容易犯罪,給小孩買把玩具槍都可能變成買賣槍械?!?/p>
????上述業(yè)內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之所以制定這一標準,主要是為了加強對槍支的管理,其實管理仿真槍的目的不在于它能實際產生多大的殺傷力,而是因為我國是全面禁槍的國家,防止利用仿真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如犯罪分子拿著跟真槍相近的仿真槍實施搶劫等行為,老百姓槍支知識很少,不容易識別。
????不過該人士也表示,目前規(guī)定的槍支鑒定標準確實較低,有修改的必要,同時要加強法律宣傳,讓更多民眾知道涉槍的相關規(guī)定,以免實踐中頻繁出現(xiàn)因不知情而購買玩具槍或仿真槍,最終獲刑的案例。
????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余超認為,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僅相當于軍用槍支動能標準1/154。相應的,我國香港地區(qū)的“槍械”認定標準是內地的4倍,臺灣地區(qū)與日本的認定標準為內地的10多倍。
????聲音
????近年來因玩具槍或仿真槍獲刑的案件頻出,關于槍支鑒定標準的爭議很大,但有關部門并未修改標準,雖然判決合法,但是在合理性方面值得考慮。
????未來該案的判決應該引起槍支鑒定標準制定者的重視,重新審視、修改標準或者采取相關措施,如果現(xiàn)在執(zhí)行相關標準沒有問題,對標準不進行修改,應該把相關理由解釋清楚,這是政府說明理由的責任,相關部門應該重視,對標準進行再思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建順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孫瑞麗 王夢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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