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wǎng)昌江(海南)4月24日電 火藥屬于易燃易爆的違禁品,個人之間買賣私藏不僅違反法律規(guī)定,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稍有不慎就會對他人和社會造成極大危害。海南昌江地區(qū)發(fā)生一起非法買賣黑火藥卻因保管不善導致爆炸的案件,最終導致墻毀人亡的悲慘后果。近日,海南省昌江縣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罪判處吉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吉某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吉某讓吉某明幫助購買黑火藥,之后,吉某明從盧某處購買到7包共3.5千克黑火藥及鐵砂等物品,后吉某明在吉某家將裝有3.5千克黑火藥的紙箱交予吉某,吉某將吉某明建幫助購得的黑火藥部分用于打獵,剩余部分儲存于自家的電視柜下方。后其非法儲存于家中的黑火藥發(fā)生爆炸,其房屋墻壁因火藥爆炸倒塌,在屋外玩牌的吉某梅被倒塌的墻體壓埋死亡。經(jīng)司法鑒定,從吉某家處提取的電視柜下方地面塵土、北面墻附著物、電視柜底板附著物及北面音響外壁的附著物中檢出黑火藥成份。吉某在其房屋發(fā)生爆炸后,將其持有的一把木質槍把、黑色槍管的火藥槍從家中轉移藏放,公安民警依法查獲該把火藥槍,經(jīng)鑒定該槍支具有致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