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黨過程中,隱瞞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的事實,欺騙黨組織;先后三次將對方打傷……這樣的人還擔任了村黨支部書記。近日,遼寧沈陽市紀委清除了三個類似這樣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
蘇家屯區(qū)沙河街道新立村黨支部原書記張維忠在任職期間,工作失職,導致村民李某實際承包林地被多確權100多畝;先后三次與他人發(fā)生肢體沖突,并將對方打傷;欺騙黨組織,在申請入黨過程中,隱瞞其因故意傷害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事實。張維忠受到黨內除名處理。
和平區(qū)曹仲村黨支部原書記史寶權在任村委會代理主任期間,獨斷專行、排除異己,涉及本村土地的征收工作由其一人負責。在和平區(qū)“云龍湖”大橋建設工程征收工作中,與其弟史某合謀,以曹仲村村委會的名義,為其弟出具虛假內容的土地承包證明材料,致使其弟在動遷中多獲得補償款。史寶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鐵西區(qū)大潘鎮(zhèn)前馬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委會原主任周啟明在任職期間,弄虛作假,巧取豪奪,伙同大潘鎮(zhèn)經營管理站站長王仁勝(另案處理),采取偽造票據(jù)手段,提取該村2名村民土地補償款52萬元,并進行私分。周啟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村霸”不除,農村難安。沈陽市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問題,深挖嚴查“保護傘”;法院、檢察、公安等反腐敗協(xié)調小組成員單位,全面排查涉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問題線索,做到集中力量、重點打擊、快偵快捕快判。
《 人民日報 》( 2017年05月22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