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在市區(qū)部分道路規(guī)劃公交專用車道,如今,兩年多時間過去了,可仍有不少市民對公交專用車道的使用情況“蒙查查”。
近日,李女士反映稱,她是赤坎區(qū)海濱大道北御景名城的業(yè)主,每天開車從車庫出入就會經過會展中心公交站處規(guī)劃的公交車專用道?!肮卉嚨拦粚S茫覀冞@些私家車每天都從這里經過,會不會被罰呢?”李女士說,如果因為這個原因導致業(yè)主被罰款扣分,就得不償失了,因此她建議交警部門撤銷該路段的公交車專用車道。
就李女士的擔心,記者采訪了交警部門。該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大力推行“公交優(yōu)先”原則,建設公交都市,打造城市管理“腳印城市”的理念,確保公交便捷、高效、準點,引導市民選擇公交出行,我市于2015年開始,在本市市區(qū)部分道路設置公交車輛通行的公交專用道。公交專用道標線為黃色,車道路面劃有“公交專用”字樣,車道上方設有“公交專用道”標志牌。第一批公交專用道為海北路、海濱大道北、海濱大道中、海濱二路、椹川大道中、椹川大道北、建設路。公交專用道在工作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只允許公交車通行,禁止公交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
盡管公交車道公交專用,但部分情況下社會車輛也可“借用”。該負責人支出,公交專用道沿線有道路進出口的,進出口前后50米或專用道標線為白色的,其他車輛可臨時借道公交專用道行駛。因此李女士的擔心完全是多余的。另外,出租車需要在公交專用道沿線道路停車上下客的,必須沿路邊臨時停車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得停車候客,不得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遇道路交通堵塞、治安案件、火災等突發(fā)事件且僅有公交專用道可以通行時,其他車輛應當服從現(xiàn)場交通民警指揮借用公交專用道通行;在通過事發(fā)地點后,應當立即駛離公交專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