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獲悉,2018年十件民生實事之一的“完成市區(qū)293條小街小巷路燈安裝”工程進展順利,目前第二期235條小街小巷的路燈已全面開工建設,今年12月底將全部完工。隨著小街巷路燈安裝“亮化工程”的完成,市民夜間出行環(huán)境將得到極大改善,湛江改善城區(qū)人居環(huán)境邁出可喜步伐。(11月12日《湛江日報》)
一盞盞路燈點亮城市的眼,溫暖群眾的心,更將“以人為本”的執(zhí)政情懷彰顯得淋漓盡致。
出行安全是公眾的一項基本權利,路燈作為必要的基礎配套設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試問,沒有路燈,出行不便,甚至晚上都不敢出行,怎叫人沒有怨言?無論是完善城市功能,還是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讓條條小街亮起來,不僅能為群眾提供更多的出行安全保障,更是本質的城市“人文”、“魅力”和“宜居”,必須把這件微實事辦好辦實。
小路燈映射出和諧社會的大民生,解決“有路無燈”的問題可謂責無旁貸。
一方面,要圍繞“道路修到哪里,路燈配套到哪里”的目標要求,把公共財力更多地投向民生“微實事”,既量力而行,更盡力而為;另一方面要按照城市美學原則和亮化功能要求,對燈光色彩、風格等進行調配,積極融入文化元素,用燈飾講好“湛江故事”,切實做到風格獨特鮮明、彰顯城市個性,使亮燈效果與湛江城市氣質協(xié)調統(tǒng)一。當然,路燈工程涉及到線路鋪設、燈飾安裝等方方面面,在實施過程中必須把“為了群眾,依靠群眾”的宗旨落到實處,在形成“共識”的基礎上聚力“共為”。
讓路燈亮起來,既要解決“有路無燈”的問題,還應破解“有燈不亮”的痼疾,更應考慮資源合理利用。從這個角度來講,讓湛江城亮起來、美起來,不僅要精細化管理,讓每盞燈飾都有專管之人、每個人都有專管之責;而且要注重節(jié)能環(huán)保,堅持厲行節(jié)約,科學設置啟閉時間,使之真正成為展示湛江“精而美”城市形態(tài)的重要窗口。只有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細”的態(tài)度,一點一滴務實干,湛江人的生活質量才會得到有效改善,滿意指數(shù)與幸福指數(shù)也會相應提升。
路燈小事,維系萬家,關乎大局。我們常講:群眾利益無小事,像安裝路燈這樣細小而具體的微實事,對群眾來講都是大事。以小見大、積小勝為大勝,切切實實解決好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實實在在讓群眾感受到城市的暖意,需要更多的“人本關懷”支撐,亦是各級黨委、政府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