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廣東湛江徐聞縣兩青年放生江豚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詳見本報2019年2月22日03版)。2月23日,記者從徐聞縣海洋與漁業(yè)局獲悉,放生江豚的陳明越、陳健壯在23日上午來到該局做筆錄,并讓收魚商將1410元退還他們;同時,該局對陳明越、陳健壯進行了表彰。 陳明越告訴記者,23日上午,徐聞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對他倆每人獎勵了500元錢。23日下午,他們到徐聞縣公安局做筆錄;24日,他們將返回工作地東莞。
????據徐聞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工作組調查,2019年2月18日,徐聞縣龍?zhí)伶?zhèn)北臘港村漁民林家旺在北臘港附近海域捕魚時,誤捕到一只江豚。由于他不認識該魚類,便打電話詢問海產品收購點老板劉秋榮,劉秋榮要求林家旺將該魚帶到收購點辨別。
????漁民林家旺將這條魚用柔軟網袋包好送到劉秋榮那里辨別后,包括一些圍觀群眾都認為這是江豚,是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當時就有幾名群眾提出要放生江豚以祈福。在提出放生江豚的群眾中,就有來親戚家吃年例的陳健壯、陳明越。
????據了解,當天是農歷正月十四,是當地年例日。林家旺因著急趕回家做年例,他就對那些要求放生的群眾表示,不管誰要放生,都是好事,由于新年正月沒過,應按照當地的習俗,不論100元或者是10元,要討個“彩頭”。
????陳健壯、陳明越要求放生江豚的意愿比較強烈,主動將1410元給劉秋榮作為“彩頭費”。為防止江豚在掙扎時受傷,他們用紙箱墊在手推車上,把江豚拉到百米之外的海邊放生。
????18日下午約17時,陳健壯、陳明越把江豚放到海里后,陳健壯下水游泳把江豚推向深水區(qū),幫助江豚順利游回大海,他倆這種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得到當地群眾一致好評。
????對于江豚保護的后續(xù)工作,記者了解到,2月22日,當地漁政執(zhí)法部門已經部署船艇到附近海域加強巡航,繼續(xù)跟蹤江豚生存狀態(tài);23日,他們的工作組下到沿海鄉(xiāng)鎮(zhèn)走訪,向當地漁民宣傳如何保護野生動物,并把舉報、救助電話告知了當地村民,讓當地漁民發(fā)現受傷江豚后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