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廉江法院首次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依法公開審理鐘某販賣毒品罪刑事案件,并當(dāng)庭作出一審宣判。該起刑事案件從開庭到宣判僅用時8分鐘,被告人表示認(rèn)罪服判,不再上訴。
2月23日,吸毒人員廖某某通過微信向被告人鐘某求購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被告人鐘某同意并要求廖某某將購買到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分一半給其作為報酬,廖某某表示同意。次日16時30分許,被告人鐘某將廖某某支付的毒資500元人民幣轉(zhuǎn)賬給微信昵稱為“楊”的人(未查明真實身份),后根據(jù)“楊”的指示拿到一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后被告人鐘某將該包毒品分成2小包,并將其中的1小包販賣給廖某謀,另1小包則放進(jìn)自己的褲袋中。交易完成后,兩人即被民警抓獲,并在被告人鐘某及廖某某處扣押到毒品2小包。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鐘某在值班律師陪同下簽署了《認(rèn)罪認(rèn)罰具結(jié)書》,并同意適用刑事速裁程序。
刑事審判速裁程序是新修改《刑事訴訟法》新增的一種訴訟程序,相比簡易程序,速裁程序有效提高審判效率,節(jié)省了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