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筆者夫婦回湖南老家休假,返程時住進一縣城酒店,這里各方面條件都還可以,唯獨少了一雙拖鞋,向服務員通報未果,她說酒店從來沒配過拖鞋之類。沒辦法只得上街買了一雙,夫婦倆輪換著用。就這么一件小事,弄得很不開心,筆者感覺到這家酒店服務總是有些欠缺,有點不到位。
而今,這種不到位,不方便竟延伸到了大上海,從7月1日開始,上海市旅游住宿業(yè)不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也就是說,從此入住上海酒店,牙刷沐浴液洗發(fā)水等均得旅客自己備便。這么多年來,旅客外出總是拎包入住酒店,習慣成自然,而且在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情況下付了房款,按理就應該享受全方位熱情周到的服務,提供一次性用品也是最起碼的要求。酒店的牙刷、梳子、浴擦之類大都是特制的,不存在浪費之說。至于環(huán)保方面,無非服務員多道工序,把用過的東西回收打包,統(tǒng)一拉到垃圾處理場焚燒掉。
任何人出差在外都圖個方便利索,希望享受細致入微的服務。洗漱間的配套服務都要跟上,擺上一次性日用品,旅客有一種享受服務,賓至如歸的感覺。如果這也沒有,那也不見,全靠自己捎帶或上街買,難免發(fā)牢騷。就說拖鞋吧,如果外出旅行前你還得在家洗干凈,用塑料袋裝上,而且放在哪都不合適,實在是個累贅。而沒有拖鞋在酒店進出洗漱間只能光著腳了,不雅不便還難受。
現(xiàn)在提倡辦任何事都要考慮群眾滿不滿意。如今住進酒店連最起碼的日用生活用品都保證不了,服務質(zhì)量明顯下降,入住的旅客麻煩多多,難免有抵觸情緒。
依筆者之見,在實行一項新規(guī)定時,一定要考慮群眾的接受程度,考慮服務工作的系統(tǒng)性完整性,考慮客人長期形成的行為習慣。對取消一次性日用品也不妨兩條腿走路,如果旅客需要并提出要求,希望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酒店必須滿足旅客需求。另外,對自帶日用品住店者,酒店應予以經(jīng)濟上的補償,人家沒有享受這類服務,錢照收、帳照算,于情于理都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