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基本解決執(zhí)行難”的成果,向“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目標邁進,近日,吳川法院開展“南粵執(zhí)行風暴2019”集中拘留行動,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當事人進行了集中拘留。(據7月9日《湛江晚報》) 近年來,為懲治失信“老賴”,各地人民法院通過公布“老賴黑名單”、設立“老賴曝光臺”等方式,向社會“曝光”失信老賴,并采取諸如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出境等嚴厲措施,致使不少老賴寸步難行。但仍有一些老賴“頑固不化”,一賴到底,拒不還錢。
眾所周知,借錢還錢,欠債還債,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些被上了“老賴黑名單”、“老賴曝光臺”的老賴之所以“賴著”不還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當初借錢時裝孫子,什么花招都能用得出。而一旦把錢借到了手,他們就壓根沒想到要及時把借來的錢還上,有的甚至根本就沒要把借來的錢還給人家的想法。即使對方上門討要了,“老賴”也沒要還錢的意思,能拖就拖,能躲就躲。有的越借越多,“虱多不怕癢”,管你誰上門,干脆一概不理。這不但違背了道德倫理,而且也有違法律法規(guī)。
按照常規(guī),老賴借錢、欠債不還,大家往往都會訴諸于人民法院。作為人民法院,理應擔負起調解、追債的責任與義務。而在公共場所公布“老賴黑名單”、設立“老賴曝光臺”等,雖是一個不錯的舉措,但由于對老賴沒有采取相應的法律制裁,最終結果往往是“差強人意”,“執(zhí)行難”依然是一道難題。
因此,筆者以為,要對“失信老賴”真正發(fā)揮震懾作用,還需法律這把利劍跟進。而“拘留老賴”則是破解法院“執(zhí)行難”的一劑良方。一方面,作為人民法院,應該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對那些“頑固不化”的失信老賴,采取強制執(zhí)行法律判決,該追究刑責的就要進行刑責追究,絕不讓那些“失信老賴”逍遙于法外。另一方面,相關的法律執(zhí)行部門,要把“拘留老賴”作為一種工作常態(tài),要咬得住,咬得緊,絕不姑息遷就,絕不任其“耍無賴”“一賴到底”。如此,人民法院“執(zhí)行難”的局面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