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海關在1批寄自日本的快件中查獲象牙制品175.6克,紅珊瑚制品27.9克。
據悉,現場關員對該批快件機檢查驗時,發(fā)現部分包裹圖像有異常,根據風險布控指令要求進行開箱查驗,并使用物象識別儀檢測顯示——15件包裹內18幅字畫的軸頭為疑似象牙制品;1件包裹內1條項鏈為疑似紅珊瑚制品。經送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專業(yè)鑒定,其中5幅字畫的軸頭為象牙制品,凈重175.6克;1條項鏈為紅珊瑚制品,凈重27.9克。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據了解,紅珊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規(guī)定的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象牙及其制品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的保護物種,我國作為締約國,全面實施象牙貿易禁令,除持有允許進出口的證明書外,任何貿易方式或者攜帶、郵寄象牙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的行為均屬違法,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guī)定,個人非法購買、攜帶、郵寄象牙等瀕危野生動植物制品入境,一旦被海關查獲,由海關依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