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將評正高級職稱。對此,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認為,國務院決定在三省試點的基礎上,將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向全國推開,關鍵意義是拓寬了教師職業(yè)發(fā)展的通道。以前,小學教師到中級、中學教師到副高級就遇到了“天花板”;在試點后,教師發(fā)展有了更大的空間,一旦評上正高級就相當于“教授級”職稱,可以有效調動教師的積極性。
該負責人介紹,作為基礎教育改革的先行先試省份,廣東早在2008年就開始小學評“副高”、2009年開始中學評“正高”職稱的試點。自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已取得一定效果,通過此舉打通了教師職業(yè)的上升通道,共有數百人取得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
為加快解決學前教育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城鄉(xiāng)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等問題,切實緩解入園難、入園貴的矛盾,會議決定,按照地方為主、中央獎補的原則,進一步增加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笆濉逼陂g,中央財政將安排500億元,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qū)和東部困難地區(qū)發(fā)展農村學前教育。(一)支持中西部農村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包括利用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依托有富余校舍資源的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按照一定條件招聘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二)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多形式舉辦幼兒園。中央財政安排“扶持民辦幼兒園發(fā)展獎補資金”,支持發(fā)展普惠性、低收費民辦幼兒園。對地方扶持多渠道舉辦普惠性、低收費幼兒園和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等,中央財政根據工作實績給予獎補。(三)從2011年起,將中西部地區(qū)農村幼兒教師培訓納入“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四)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由地方結合實際先行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入園給予資助。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工作情況給予獎補。會議強調,地方政府是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責任主體,要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優(yōu)惠政策,著力構建覆蓋城鄉(xiāng)、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