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聞網(wǎng)訊:吳川市法院依法制定《廣東省吳川市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暫行規(guī)定》,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保護,為維護未成年人的訴訟權(quán)利提供了有效保障。2013年以來,該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9件84人,所判處的被告人中小學(xué)文化14人,初中文化60人,高中文化10人,依法減輕處罰18人,從輕處罰66人,適用非監(jiān)禁刑59人。
????該院在案件立案過程中,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設(shè)立專門的案號專用“少”字加以區(qū)別。同時,實行分別立案、分別收案的方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從1號開始立案,避免混入一般的刑事案件中。該院對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還始終堅持“圓桌”審判,成立了“少年法庭”,有固定專門的合議庭。極力消除未成年被告人恐懼感和緊張心理,在審理過程中進行人性化教育寓教于審,彰顯對未成年犯罪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立法精神及方針,營造“法庭幫教、溫馨勸導(dǎo)”氛圍,緩解了未成年被告人出庭受審時的心理壓力。
????該院依法制定實施《廣東省吳川市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暫行規(guī)定》,在開庭審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中,提前三天通知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對于家庭貧困、受損害嚴重、訴訟能力較低的未成年人,依法減免訴訟費用,積極聯(lián)系法律援助機構(gòu)提供幫助,并在訴訟中正確引導(dǎo),確保其正常行使訴訟權(quán)利;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案件時,及時審理,依法救濟,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quán)。
????由于該院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的訴訟權(quán)利,2013年以來該院受理的49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及罪名主要包括故意傷害罪、盜竊罪以及搶劫罪等三大類,對所判處的84名被告人均依法實行減輕處罰或從輕處罰,其中59人適用非監(jiān)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