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灣時期富人探親路上。
????據(jù)老人回憶,當時奉行嚴法厲刑,但也有不少矛盾的地方。廣州灣一直被說成治安很好,沒發(fā)生過強奸婦女諸類的事端。但是當時黃、賭、毒卻不屬于犯罪范疇,法國政府為多收租金,特許開設賭場、嫖舍、煙館等場所,這也造成了“黃賭毒”之風盛行的局面。國人很多因此輸?shù)眉移迫送?,靠賣妻兒度日。
????黃榮基老人回憶說,以前不管路途多遠、去哪里都是靠步行,又累又耗時。自法國人來了以后,便引進了自行車。那時候的自行車是個新鮮事物,老人說:“當時有一輛自行車都很了不起了,車也不多。那時候我每次看賽龍舟,都是從霞山步行到赤坎的,母親會給我一個粽子帶去吃,因為路途遙遠,而且看賽龍舟一看就看一個下午了?!?/p>
????煤油燈的到來讓湛江人告別了蠟燭和老豆油燈時代,成了當年人們最常用的照明工具。與此同時,法國人還在西營、赤坎的街道建電燈柱,廣州灣夜晚的街道開始有了光亮點綴。
????當時的廣州灣有很多窮困戶,有些家庭甚至養(yǎng)不活自己的孩子。老人說:“我那個時候還很小,沒什么感覺。只是知道大概的情況,有一間育嬰堂,就是現(xiàn)在中山路盡頭和大北四環(huán)路。當時很多家庭很窮的父母把小孩丟在育嬰堂門口,里面的人就會把孩子撿回去養(yǎng)。不過孩子生存還的少,死掉的就很多,那時候的醫(yī)療條件也不好。我們不能隨便進去育嬰堂的,每天都是關門的。里面的人也不出來跟我們玩。孩子長十幾歲的時候,有時候會被帶出來逛街,讓大家看看,讓大家覺得在里面生活是很好的。”
????注:本文系廣州灣歷史調研隊的成果之一,參與此文調研和寫作的隊員還有梁許敏、黎相民、林妃波、郭梓健、陳冬枚、黃莉。得到嶺南師范學院廣州灣研究所景東升老師的大力幫助。
????摘自《廣州灣歷史與記憶》